自然農法-農村天國

 

來源:網路

何謂MOA自然農法?

經緯與現狀

MOA自然農法(以下稱自然農法)的創始者岡田茂吉(1882~1955年),在日本東北地區發生大寒害之後,1955年為了救濟農家自己拿起鋤頭開墾,在東京的上野毛(現為東京都市田谷區)開始栽培作物。

創始者一開始使用化學肥料來栽培,卻未能順利進行,在實施學習自然以追求土地力量本質的「無肥料栽培」後才獲得成果。

之後,為建立自然農法(自然農耕)的原理原則,訴求發揮土地本來的力量很重要,而不斷展開「破除肥料迷信運動」,另一方面,也從事「農村天國」、「一產地一支部構想」,做為普及自然農法之一環。

日本NPO自然農法文化事業團承創始者的意志,設立直轄農場(大仁農場)(1982年),制定「自然農法技術普及綱要」(MOA自然農法執行基準的前身)(1991年),設立產地支部並建立把創始者的理論與實際公諸於社會的體制。

另一方面,把運用這種 MOA 自然農法指針做為先鋒,政府也開始推動環境保護型農業,並制定有機 JAS 的檢查驗證制度。由此,推出許多有機質肥料或病蟲害對策資材,在進行轉換自然農法上,生產者也加以活用以謀求提高生產。

但其中有些情形因過度依賴有機資材,過度使用的結果,偏離了本來的土壤培育,而引起病蟲害的發生或農產物的品質下降。這是偏動資材帶來的弊害,就是創始人所倡導的「肥料迷信」。

「食」與「農」的應有做法

在自然農法,對「食」與「農」的想法如下

「食」

不要有僅吃安全的食物即可的狹隘式想法,而要認為農產物是為保護並維持人類的健康而存在,吃這種生命力(活力)高的農產物也很重要。

為此,把「新鮮有生命力的東西」、「當季的農產品」、「在土壤中收穫的產品」做為「食」的基本。此外,如果想到日本古代從繩文時代起,日本人就建立以「米」為中心的飲食文化。我國歷史上也是由更早的新石器時代開始就有農耕與豢養動物的「產時經濟」,所以那麼繼承以「米」為中心的豐富飲食生活極為重要。亦即,採用適合日本人或中國人的飲食生活,在生活中納入四季各種食材的豐富飲食文化非常重要。

「農」

「農」的基本和「工」或「商」不同,是以「有生命的東西」為對象,就像人類養育孩子般,對「土地」或「作物」付出愛也很重要。

以此為前提,自然農法是以如下事項為基本。

把「地球(土地)」視為「生命體」,在健全的土地孕育的農產物才能保護並維持人類的健康。

把「作物」視為「有生命的東西」,思考土壤管理、栽培,在生長中付出愛來觀察孕育生命。

「病蟲害」、「雜草」的發生均有其原因。其解決之鑰就在自然之中。為此觀察自然很重要。

其中有些和自然農法以及有關振興農業的先人農家,技術者的作為有所關聯,因此學習並採用該地區農法(傳統農業)也很重要。

進行自然農法時需要有社會性規範(基準)及其運用。而且,由此能永續生產,值得信賴的安全農產物,尊重季節,地產地消,擔負起振興地區社會、保護地球環境的任務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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